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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3 08:29:54    来源:国际交流处
 
 

关于实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我校将从201541日起开始实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财务处将在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是对传统机票购买模式的制度创新,也是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有利于落实支出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采购政策。

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公务机票“双折扣”优惠

公务人员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上自行选择航空公司航班。目前的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外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机票的8.8折、8.5折优惠。

(二)打破垄断,方便公务人员购票

在购买公务机票时可以灵活采用以下方式选购:

1.销售渠道。既可以选择任意一家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公务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票,也可以直接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还可以购买市场上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外的国内航空公司的低价机票,但购票人购票时应保留同一购票时点在航空公司官网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同舱位价格截图等材料,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2.销售价格。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集合航空公司官方网站实时的市场机票信息,促进航空公司及机票销售机构间的公平竞争。

3.购票方式。使用公务卡可在网站和任意一家销售机构为本人和其他公务人员购票。对于未办理公务卡、公务卡额度不足以及需要为本单位外其他人员买票的情况,则可使用银行转账方式通过销售机构买票。

(三)细化管理规定,严格机票报销工作

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发生退票手续费时,可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报销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费用时,应当提供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

三、国际航线选择标准及外事部门审批原则

根据33号文的规定,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2),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316

附件1http://gjjlc.sspu.edu.cn/wcm.files/upload/CMSggjl/201607/201607130835014.docx《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

附件2http://gjjlc.sspu.edu.cn/wcm.files/upload/CMSggjl/201607/201607130835041.xls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附件3http://gjjlc.sspu.edu.cn/wcm.files/upload/CMSggjl/201607/201607130836010.doc公务机票购买流程(简化流程)

附件4http://gjjlc.sspu.edu.cn/wcm.files/upload/CMSggjl/201607/201607130836034.doc公务机票购买自助购票流程(详细流程),公务机票购买委购票流程(详细流程)

附件5http://gjjlc.sspu.edu.cn/wcm.files/upload/CMSggjl/201607/201607130836052.pdf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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